为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、来访群众和法院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,严把安检“入口关”,筑牢人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。近日,从江法院安检岗正式投入使用,从江法院安检工作有序开展。
在日常工作中,引导员言语提示来访人员提前拿出违禁物品,并将随身物品放入安检机;手检员用手持探测器对每名当事人的全身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,防止夹带违禁品;执机员专注于电子屏幕,认真识别过机中的行李物品;开包员要对可疑箱包开包检查,告知来访人员携带物品属于违禁品或者限带品,并宣读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按照程序进行规范处置。
有些来访当事人会认为:只是一个打火机而已,为什么不让带?2019年1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规定:除经人民法院许可,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:枪支、弹药、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;易燃易爆、疑似爆炸物;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、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;非急救类药品、液体及胶状、粉末状物品;标语、条幅、传单;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。安检的初衷是确保来访当事人和干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安检的标准和程序有严格规定,对所有进入法院的物品、人身,都要经过100%的安检,对来访人员携带的各类违禁品的处置也是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,希望各位来访人员积极配合安检工作,共同守护好人民的安全防线。